商业银行跨行调款业务流程及人民银行的作用解析
所谓跨行转账,是指商业银行在管理实物货币头寸过程中,出现盈余或者短缺的情况,从而存在商业银行之间相互提现的需求。
目前情况下,大多数商业银行并不直接进行实物货币交易,而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调剂,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人民银行”)负责辖内商业银行跨行资金划转业务。
跨行转账流程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1、生成跨行资金划转任务。各商业银行每天与人民银行预约次日付款或取款,人民银行拨付资金,生成跨行资金划转任务,发送给商业银行。
2.现金交付及支票入账。付款银行根据跨行转账任务,将实物货币交付提款银行,提款银行确认到账后,派专人将转账支票送达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将资金手工记入付款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帐户,付款银行派专人到中国人民银行领取支票回单。
序列号流转制在跨行资金划转中的应用及问题
传统的跨行现金转账业务存在重复清算、无法追踪序列号信息等问题,目前的解决方案是序列号流转系统,主要包括:
实物现金清分系统利用物联网技术,完成实物现金的自动清分,扫描关联捆包号,并将冠号文件上传至冠号信息平台。
现金清点捆扎全流程线上线下完成,统一记录捆扎号及前缀号信息,其他银行可根据捆扎号下载前缀号信息,避免重复清点。
在实物现金流转过程中,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在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建立共享账本,同步登记现金捆包号的进出信息,代表现金所有权的转移,实现实物现金的信息流和物流两流合一。
结合序列号信息共享,可以实现实物现金流与序列号信息的同步追踪。
基于流水号流转体系的跨行转账业务系统可以减少线下人工环节,整合业务流程,实现三流合一,但在此过程中,结算现金流依然独立,现金支付与支票结算流程、异步支付与计算流程等分离:
1.造成资金在途成本高,运作效率低的问题
出纳银行收到实物货币后,会将支票转至当地人民银行,并手动录入付款。出纳银行开具发票并录入人民银行需要1-2天时间。支票结算具有延迟性,并且无法在一天内多次转账。
2.先发货后付款的信用交易方式有待改进
支付银行先将实物现金支付给提款银行,再等待提款银行付款,这种交易模式,支付与结算流程并不同步,支付银行本质上是基于提款银行的信用先行付款,操作流程存在问题,有待改进。
数字货币引入跨行资金转账业务应用模式探索
基于前缀号流通体系的跨行转账业务在结算效率、交易主体等方面都有提升空间,为数字货币的应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一方面可以探索引入数字货币提高结算效率;另一方面可以探索应用数字货币智能合约设计新的数字货币功能,满足同步交易的需求。
数字货币应用模型初步设计如下:
1、使用数字货币作为支付媒介,解决结算效率问题。提款银行使用数字货币代替转账支票进行支付,实现准实时结算。
2.设计数字货币条件支付功能,使支付结算流程同步化。提款银行先发起数字货币条件支付操作,通过智能合约控制支付交易执行流程,冻结相应数字货币,等待支付银行完成支付后,再同步进行数字货币划转。这将改变现有的信用交易模式,实现实物现金与数字货币同时支付。
设想的数字货币应用流程设计应该是:
数字货币条件支付可以实现支付资金在途管控,智能合约自动检查预设规则后,自动完成最终资金划转。这可以优化跨行转账业务流程,同步支付结算流程。人民银行生成跨行转账任务后,重新设计支付结算流程,整个流程分为三步:
1、发起支付并等待收款。提款银行向数字货币系统发起数字货币支付操作,并设置智能合约的支付规则:需要等待提款银行扫描入仓后,才能最终进行数字货币的划转,数字货币系统完成收款人数字签名和金额验证后,冻结该笔支付的数字货币,运行智能合约等待支付规则的验证。
2、确认付款发起并清算现金出库。付款银行确认提款银行成功发起条件付款操作后,根据付款金额通过序列号流转系统完成出库操作,包括现金清算、序列号单据及包号信息上传、发货确认信息登记在分布式账本中,进而进行实物现金交付。
3、现金扫描入库,完成支付。提款银行收到实物现金后,完成入库操作,包括扫描现金捆包号、下载前缀号文件、在分布式账本中登记入库确认信息等。数字货币系统智能合约检查预设规则,验证支付银行确认入库后,自动划转数字货币,提款银行扫描收款的同时,支付银行也收到数字货币。
若付款银行因故不能正常完成实物货币交割,数字货币系统可以取消该笔支付交易,并解冻提款银行相应的数字货币。
因此,DCEP推出之后,在银行间资金划转领域,可以基于DCEP进行一些尝试和试验,可以有效提高银行间资金划转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