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即将落地,它与电子货币有何区别?

2024-08-18 16:53:35

目前数字货币即将成为新的交易支付媒介。

我对数字货币已经做了很多分析。

我最初分析我国准货币体系的时候,重点关注的是电子货币这种新型的非实体货币,它给世界货币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在我抽象出来的金融方程式里,电子货币起着不可或缺的催化剂作用。

部分准备金制度+消费信贷==电子货币的催化作用==债务危机+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经济繁荣↑(债务GDP构成的经济泡沫下的虚假繁荣如气体般蒸发)

那么电子货币和数字货币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目前采用的交易支付方式叫做电子货币数字支付,简称ECDP。

即将到来数字货币叫数字货币电子支付,简称DCEP。

这里主要强调一下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区别,也就是————

电子货币及其交易支付体系是建立在对各类商业银行的债权基础上的,即依靠各类银行存款(主要是活期存款)。

数字货币及其交易支付体系的背后是对央行的债权,即对央行基础货币的依赖。

所以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这一点,其它的都不重要。

在前面的金融等式中,商业银行的部分准备金制度是有毒、有害的(因为它会扩大社会的融资供给,并衍生货币供给量的增加来刺激经济发展,刺激更多的融资需求,从而导致社会债务无休止增长)。

同时,消费信贷也有危害。(由于消费者扭曲和提高自己的购买力来接管社会的生产供给,生产者误判社会真实需求从而提高自己的杠杆率,导致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杠杆率都上升。消费杠杆扭曲和提高短期的消费者购买力却掠夺了长期的消费者购买力,一旦量变发展到某个临界点,就会导致消费市场萎缩,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无法去杠杆,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债务危机,生产和消费的循环就会减速和结束,从而演变成经济危机和经济灾难。因此,消费信贷具有巨大的潜在危害。)

两者一旦结合在一起,就成为一种对经济具有极大破坏性的剧毒,而电子货币则催化了这一进程的加速和快速发展。

要正确理解电子货币的催化作用,确实需要很强的理解能力。如果你具备一些相关的IT知识和理论,比如一些编程思想(完全基于客观的机器逻辑,避免假设),或者一些数据库管理思想,那么理解这些可能并不会太难。

我将在这里尝试解释这种催化剂的作用。

我们都知道部分准备金制度下的银行信贷规则,在10%的法定准备金率下,你需要存入100元,然后缴纳央行法定准备金10元,然后向公众借入90元,再缴纳法定准备金9元,然后你还可以继续向公众借入81元,如此反复……..........

这是一个合乎逻辑、理论上的传输过程。你会发现这个过程会发展得非常缓慢。需要贷款的人通过支付转账,卖方继续把钱存回同一家银行,才能开始下一个放贷操作。如果我们稍微思考一下,就会知道这个过程非常缓慢,必须建立在借出的资金等待继续流回银行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但电子货币体系的情况就不同了。

在电子货币体系下,经济交易不需要依赖现金进行结算,因此对银行现金提取的需求大大减少,没有现金提取就不需要指望资金回流银行,这个过程可以大大加快。

其次,银行在放贷时,不需要期望资金回流银行,只需要计算信贷额度即可。在10%法定准备金制度下,如果不考虑超额准备金率约束,一次性可以放贷900元,不需要分批放贷。如果考虑10%超额准备金率,也就是考虑20%的准备金率,一次性可以放贷400元,而且满足了央行的所有监管要求。

因此,在电子货币及其支付体系的货币体系下,部分准备金制度的危害性和破坏性加速到极快的程度,相当于毒药的快速发作。

电子货币带来的不仅仅是这一改变。

第二个比较重大的变化是社会流通货币观念的变化。

从原则上来说,社会上的经济交易必须以央行的基础货币为中心,也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现金交易。如果没有电子货币,但还有部分准备金制度,那么货币供应量还可以增加,但社会流通的货币不会增加,反而会越来越少。

随着社会中的M0逐渐存入银行,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就会增加,而超额准备金又会随着银行信用衍生存款的增加而逐渐变为法定准备金,存放在央行。如果社会流通中的货币永远是基础货币,我们就会发现,社会中的基础货币有一部分存放在央行,成为法定准备金,并不会进入流通社会和商业银行体系。

这就会导致一个核心的货币现象,即随着商业银行信贷衍生存款的增加,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M0加上商业银行超额准备金现金)会减少,远低于社会基础货币规模(流通中的货币=基础货币-法定准备金)。这就导致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减少,会抑制经济发展,债务投资不会产生利润,从而抑制社会融资需求。这就导致社会总债务规模不会无止境地增长。

在电子货币及其支付体系下,社会经济交易不再需要现金结算,而只是大量依赖各类银行存款中的活期存款,因此央行持有的法定准备金不再成为社会流通货币供给的制约因素。

社会流通货币=(M0+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会在信贷衍生大量存款的基础上大幅增加,加之降息、资金盈利能力增强,导致社会流通货币可以远远大于基础货币的现象,从而导致经济发展越来越快,资金盈利能力提高,进而导致融资需求更加增加,社会杠杆率、社会债务总额将迅速、无止境地上升。

这就是电子货币不可或缺的催化剂作用。同时,电子货币成为以银行存款为基础的流通货币,这也是一种违反金融秩序的货币现象。(原来只有央行的基础货币才能流通交易,现在银行存款货币也可以流通交易。)

我曾经说过,我们的货币体系是双重打击,它的成功和失败都归功于电子货币。如果要削弱这个货币体系的破坏性后果,降低它未来的破坏性,也必须依靠电子货币。

在我的想象中,未来中国债务危机爆发后,银行会大规模破产,我们如何利用电子货币体系来降低债务危机、金融危机的破坏性,避免经济危机发展成为经济灾难?

即如果一家银行破产,法定准备金(其实是包括超额准备金在内的全部准备金)用来为存款体系提供保险,从而保证一定范围内(比如50万元存款限额内)所有民生资金的安全稳定和交易支付的稳定。这就相当于把破产银行50万元以下的存款全部转移到央行的个人账户上(这个很不可思议,因为我国央行目前还没有个人和非银行机构存款账户),或者转移到央行指定的支付交易国有清算银行,实行100%的准备金制度。也就是说,这样的央行清算银行只具有活期存款和交易支付功能,而没有信用功能。这样一来,我们能不能认为我们的交易支付也是完全以央行基础货币为依据呢?这样既不会破坏金融秩序,也不会扩大社会的流通货币供给量。

这就是我设想的数字货币模式。电子货币和数字货币的本质区别其实在一个核心点上,是央行发行的基础货币,还是商业银行的存款货币。如果是存款货币,就要看是否实行100%准备金制度。至于社会的融资需求,可以采取部分准备金制度下的直接融资模式。

目前央行推行的数字货币正是这样的央行债务凭证,与现金基础货币M0高度相似,目前尚无存款账户的概念。

但目前的央行数字货币并不是我理想中的数字货币,如果它是M0的替代品,没有存款账户的概念,那么它就无法有效、高效地支持远程支付、远程交易。

其次,在交易支付方面,它与目前的银联云闪付以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相比并没有什么优势,与这些交易支付方式存在重叠。相反,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实行100%准备金制度,目前的第三方支付有点像数字货币。第三方支付未来的命运只有两个:要么纳入央行支付结算体系,要么消失。而且两个结局的概率都非常大。

目前还有我反复推崇的银联闪付,它依托的是银行存款,也就是我反复提到的电子货币。它的演进也是要么纳入央行支付清算体系(一些大型国有银行承担支付清算功能,只有活期存款没有定期存款,不放贷),而有存款、能放贷的商业银行不再接入银联闪付支付系统,只有定期存款,没有交易支付功能,相当于一家主营卖基金、理财产品的投资银行。

这就相当于央行数字货币和银联云闪付系统在某种本质的上是联动起来的,这就是我理想中的数字货币和它的支付体系。核心上利用了央行数字货币的基本货币属性,同时又和云闪付的交易支付体系结合起来。这样的话,央行数字货币也可以看作是M0的一个替代品,也有存款账户的概念。所以现金是没有存款账户这个概念的,但是在数字货币的交易支付体系下,其实是可以统一发展的。

这样,既不会破坏金融秩序,在债务危机、金融危机之下,至少在交易支付方面,不会妨碍经济体的支付交易活动,从而维持生产和消费的循环,避免债务危机、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继续深化和蔓延,酿成经济灾难。

因此可以得出,央行推出数字货币的目的是为了纠正现行的电子货币或者电子存款货币扩大社会流通货币供给量、违背金融秩序的行为。

数字货币未来不会引发银行挤兑,因为其存款账户在央行或国有银行的交易支付清算系统中,是实行100%准备金制度的,所以不会发生银行挤兑,但是数字货币并不能缓解现有金融货币体系中的银行挤兑,甚至可能加剧这种挤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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